山地工作委员会案
2011-12-02 10:23:05 来源: 点击:
(1950年~)发生於1950年。据官方所称,1949年10月台湾省工委会在台北建立山地工作委员会,由简吉担任书记,负责北部工作;魏如罗负责中部工作;陈显富负责南部工作。分别吸收卓中民(泰北中学肄业,商)、杨熙文(台南师范学校毕业,教员)、原住民省议员林瑞昌、警务处山地工作人员汤守仁、高泽照等入共产党。并订定渗透原住民策略,鼓励「民族自决」,推动「自治自卫」,加强各族团结。1950年春,保密局根据台省工委会武工部长张志忠所供线索,在台北市逮捕简吉後,陆续逮捕魏如罗、陈显富等26人。同年10月判决,简吉、魏如罗、陈显富、林瑞昌、吴金城、高泽照、林立(台北医专毕业,自设道生医院)、卓中民、杨熙文、黄雨生(成功中学毕业)、黄天(日本福冈中学毕业,商)等11人判死刑。同爱医院医师杨火木、教员吴茂松、刘地春,以及在静修女中与北一女肄业的黄秋爽、黄秋笙(黄天女儿)等9人判刑1年。张洪南等4人交保开释,汤守仁等4人办理自首。
参考资料
- 〔★《安全局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2辑,1991〕〔→简吉、林瑞昌、汤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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