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志
2011-12-02 10:23:57   来源:   点击:

    以府为范围而纂修的志书。清代地方行政区划为省、府、县三级,台湾建省之前,台湾府为台湾最高的行政机关。

    一般认为,1694年(康熙33年)福建分巡台湾厦门兵备道高拱乾纂修《台湾府志》,是台湾最早的府志。但早在1685年,清廷开馆纂修《一统志》,令全国各郡县进呈志书,台湾知府蒋毓英即与诸罗县令季麒光、凤山县令杨芳声共同纂辑《台湾府志》,季麒光为之「旁搜远证,参之见闻,覆之耆老」,三个月而成书。

    高拱乾的《台湾府志》,「博采群言,较诸郡守蒋公毓英所存草稿,十已增其七、八」,显系据蒋毓英所纂辑者增修而来,是第一本在台湾刊刻的地方志,此书体例为台湾所修方志沿用,类目为封域志、规制志、秩官志、武备志、赋役志、典秩志、风土制、人物志、外志、艺文志,共10卷,80目。

    此後《台湾府志》经历四次修订,依序为1710年福建分巡台湾厦门兵备道周元文的《重修台湾府志》、1740年(乾隆5年)福建分巡台湾道刘良璧的《重修福建台湾府志》、1744年巡台御史范咸的《重修台湾府志》、1760年台湾府知府余文仪的《续修台湾府志》。

    蒋毓英与高拱乾的《台湾府志》,及周元文重修时都只有10卷,刘良璧重修时增为20卷,范咸重修时增为25卷,最後余文仪续修时再增为26卷。

    中文关键字: 台湾府志 , 重修台湾府志 , 重修福建台湾府志 , 续修台湾府

    参考资料

    1. 蒋毓英。1993。《台湾府志》。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2. 高拱乾。1983。《台湾府志》。台北:成文。
    3. 周元文。1987。《重修台湾府志》。台北:大通。
    4. 范咸。2005。《重修台湾府志》。台北:文化建设委员会。
    5. 余文仪。1987。《续修台湾府志》。台北:大通。

    延伸阅读

    1. 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编。1987。《台湾文献书目解题第一种方志类》。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
    2. 陈捷先。1996。《清代台湾方志研究》。台北:学生书局。
    3. 方豪。1999。〈关於若干台湾方志的新认识〉。收於《方豪教授台湾史论文选集》。台北:捷幼。
    4. 吴密察等撰。2005。《台湾史料集成提要》。台北:文化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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