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敏事件
2011-12-02 10:24:12 来源: 点击:
1964年9月20日台湾大学教授彭明敏和他的学生谢聪敏、魏廷朝因为意图散布「台湾人民自救宣言」而遭逮捕,是谓彭明敏事件。1965年4月2日彭明敏被判刑8年、谢聪敏判10年、魏廷朝8年,其後彭明敏在国内外许多团体为其陈情的状况下,由蒋中正总统於11月3日特赦出狱。进而於1970年1月偷渡至瑞典再赴美国,担任海外台独运动的要角。在「台湾人民自救宣言」中,明白以「一个中国、一个台湾」作为解决台湾国际地位问题的诉求。并要求由台湾1,200万人民(不论出生地为何)自由选举产生的政府,取代蒋中正领导欠缺民意领导的政府,以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和新的政府,制定新的宪法并以新会员国的身分加入联合国。由於彭明敏在国际法学界的地位,又是主政的国民党器重的极少数台湾本土杰出青年,使得他的被捕受到国内外的注目。相对的,台湾人民自救宣言言论也成为当年台独主张的重要代表。
参考资料
- 〔★彭明敏,《自由的滋味》,1995〕〔→台湾人民自救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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