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制石斧通常外形呈现扁平的长方形,四周以打制的方式加以修整成适当的大小,一端通常会再更仔细的修饰成「刃部」,也就是相对於另外三边更为锋利,用来当做斧头尖端砍伐的部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斧头除了铁器制作的部分以外,还需要有木头做的把柄跟铁器相连结,才有手拿的空间并且可以利用杠杆原理劈砍木材;古代人使用打制石斧的方式应该和现在的状况雷同,但是在石头上凿穿一个洞来和木柄并合的方法,在制作上比较困难,而且石头也比较容易碎裂,因此古代人应该是直接用绳子把相对於刃部的另一个短边直接缠绕在木柄上使用,也因此在石斧的柄部常有和木柄结合的摩擦痕迹,或是柄的两边有修整用来缠绕绳索的凹痕。不过当石斧在地层中埋藏几千年後,木柄的部分都腐烂风化了,只剩下石斧的部分遗留下来被考古学家所发现。
其实所谓的打制石斧和打制石锄因为形状类似,没有办法直接由外形区分,但是「斧」和「锄」其实是两种不同使用方法的工具,因此考古学家要区分必须从使用痕迹来判断:由於石斧的使用可能是用来砍伐树木,因此应该是由人拿着以挥击的方式来使用,而这个动作可能造成斧头的刃部的磨损会集中在左或右的其中一边(可能根据施力的方向而有所改变),而考古学家也预设装置木柄的时候,木柄和石斧的长边是成「L」形的垂直相交,因此石器上的一些綑绑痕迹,也可以做为判断的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古代人的器物可能不像今天这样划分精细,同样外形的器物只要改变木柄就可以同时有石斧和石锄的功能,因此两者之间是有弹性而不是必须截然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