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正宜
- 2005 台南县「康桥计画公滞十、十一滞洪池工程」考古钻探成果报告书。
考古学研究可以藉着许多方法来蒐集所需的资料,实地发掘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方法。透过实地发掘(excavation),我们可以获得前人所留下来的物质遗留,如:建筑、现象、其他物质遗留,而这些第一手资料则可被再进一步推敲、讨论其所蕴含之可能的文化行为脉络,成为考古学者重建史前人类文化的样貌及研究文化变迁时的重要资料。
发掘工作并不仅只是将史前人类的遗留「挖出来」,而必须以有系统的方法进行。探坑是考古学家在从事发掘工作时最常被采用的基本单位,是用来控制发掘时的水平方位与垂直深度的凭藉。然而在考古遗址面积较大、又无法进行全面揭开式的发掘,而只能采取某一面积比例的采样发掘时,通常会以「系统方格法」或探沟来进行。
探沟是考古学家在从事发掘工作时的单位,与探坑一样都是作为控制发掘的范围与方位的依据,顾名思义是一沟渠的形状、大小。一探沟是较探坑大的单位,通常在一探沟内可涵盖数个探坑,是在面对较大的遗址面积或欲发掘较大面积范围时,因探坑不符使用,须以连续多个探坑作直向或横向的布局时,即以探沟来设置。两个探坑中间会预留一定的间隔,作为保留地层剖面以观察地层及人员走动的地方,称为界墙,在探坑发掘结束後,若有必要会将界墙再予以发掘,以连贯探坑、扩长范围,形成一长条沟渠。与探坑同样的,必须在每个层位及结束时进行详细的纪录。探沟在地表上看起来多为长条型,而非探坑的方形,这是因为有时为了了解某个现象或建筑物的平面分布状况,就如上述探坑已不足以满足需求,需要以长条型的探沟进行发掘,才能获得较完整的资料。另外,在抢救考古的范畴内,有时为了时效的需求,便直接以挖土机挖掘探沟进行初步的探测,台南县南科特定区的公滞11滞洪池预定地所发现的石桥遗址即为一例(参朱正宜 2005: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