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志宏、薛化元。1996。〈百年来台湾教育法制史的考察:以国家权力与教育内部事项为中心〉,收於《台湾法制一百年论文集》。台湾法学会编。台北:台湾法学会。
- 汪知亭。1978。《台湾教育史料新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 林玉体。2003。《台湾教育史》。台北:文景。
动员戡乱时期政府的教育控制,包括实施祖国(中国)化教育以去除日治时期的影响,推行国语并禁说日语、方言以强化民族之认同,逐步采行统编本教科书以统一教育内容型塑学生思想,进行以三民主义、国父思想为中心的党化教育以巩固国民党的正统地位,加强民族精神教育以强调中国传统价值,推动军训教育及童子军教育,提倡文武合一以强化国防战备,成立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今中国青年救国团)以动员及组织青年,设立校园党部以党领校吸收党员,建置军训教官与「人二室」(法务部调查局「人事室第二办公室」之简称),藉由实施军训及保防工作以维护校园安定等措施,以达到教育控制、稳固统治权力之目的。
首先,在1945年11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台湾省各级学校及教育机关接收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各级教育机关、学校的接收工作。先废止日治时期的「台湾教育令」等相关法令,同时依据国民政府的教育法令进行改制。从1946年起并依据「国民学校法」实施国民教育。台湾省教育处(後改为教育厅)提出五大教育方针,包括:阐扬三民主义、培养民族文化、适合国家和本省需要、奖励学术研究(与民族文化相关)、教育机会均等。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教育的目的必须配合动员戡乱的需要,因此,1950年4月台湾省教育厅於公布「台湾省非常时期教育纲领」,使台湾教育体制进入戡乱建国的非常时期;6月教育部颁布「戡乱建国教育实施纲要」,明示「务使全国教育设施皆以戡建为中心」。教育部的纲要强调加强三民主义教育;台湾省的纲领及其相关规定则强调实施民族精神教育、学生军训及童子军教育。
其次,在法律上援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德国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将公务员与国家、公立学校教师及学生与公立学校之法律关系纳入其中,使教师及学生立於比一般人民更加从属之地位,其基本权利受到限制不需有法律依据,此亦强化教育控制的合法性。
此外,蒋中正总统因兼任国民党总裁,配合1950年代国民党的改造,透过组织的方式,直接掌握党部,以党领政、以党领军,强人威权体制逐渐成形、巩固。加上由蒋经国主导的情治组织、救国团、军训教官、党部组织及人二室,共同构成严密的教育控制机制。
此种教育控制体制,直到1987年台湾解除戒严及1991年终
止动员戡乱时期之後,才开始有所松动,但仍未完全消失。
中文关键字: 教育控制 , 党化教育 , 民族精神教育 , 文武合一教育 , 人二室
英文关键字Educational control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