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侯租
2011-12-02 10:26:46 来源: 点击:
由於施琅征讨郑氏有功,清廷封为靖海侯,赐与广阔溪埔地,主要分布在台湾南部及澎湖,施家以此招徕移住民开垦成田後徵收大租,此租称为「施侯租」、「施侯大租」或「施将军租」,其租额据说每甲田2石至3石,园2元至3元。最初在凤山、嘉义两地设有施侯租馆10所,年收大租谷6,000石、银2,000余两,抽出部分缴纳正供。道光年间,施琅的後裔将6所租馆所辖的大租权出售,并出R4所租馆的大租权,置管事收租,每年将扣除管理费及正供的余额银1,600余两送至北京施家。光绪年间清丈时,由施琅的後裔领单承粮。日治後由於此等人不住於台湾,遂将该租地编入官有,并由各厅徵收租金。经土地调查的结果,在嘉义厅下约有209甲地,盐水港厅下约有1,576甲地,凤山厅下约有1,200甲地,因其性质均属大租,後来均被废。
参考资料
- 〔★陈金田译,《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1990〕〔→租馆、正供、管事、大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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