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栋
2011-12-02 10:28:50   来源:   点击:

    (1851年~1903年)清末台湾重要将领、商人。字荫堂,号又密,彰化县阿罩雾庄(今台中县雾峰乡)人,林文察嫡长子。林文察於1864年(同治3年)殉职,弟林文明於1870年遇害,林家面临空前危机。中法北台之役(1884-1885)时,林朝栋於基隆立功,晋升为道员。1885年台湾建省後,获得首任巡抚刘铭传之重用,参与开山抚番、清赋等新政。1886年後出任开山抚番要职,职衔是「钦加三品衔办理中路营务处,中路抚垦事务,统领栋字等营遇缺尽先前选用道劲勇巴图鲁兼袭骑都尉林」。兼管中路营务、中路抚垦事宜以及统领「栋军」三重职务,随着抚垦规模的扩大,其政经地位日益重要。

    在中部山区的土地与樟脑等利益大幅扩张後,与林文钦成立「林合」号,开设脑灶、脑馆,开发山地,伐木熬脑。1889年11月,因外商抗议,又废官办,改设隘勇而徵防费。林合号在埔里有五百余份(一份有数锅),在水底寮之茄苳寮、石练湖及白毛社附近有脑灶四百余份。每份每月可熬脑四、五十斤,三处脑灶每月可生产四、五万斤。林家与公泰洋行毕第兰(Claude Petirand)及其买办陈品三签订合约,从後垄、罩兰、东势角、大礅等地收购樟脑後,售予公泰洋行,配运香港。後因林朝栋欲调涨价格,公泰洋行不肯。1887年(光绪13年)改由林振祺包办。1890年,台北归蔡南生、彰化归林朝栋揽办。1894年与曾君定、蔡灿云合资组「福裕源」号,将溢额之樟脑交其雇船运销香港,获利至丰。林朝栋亦跻身新台商之林。

    1895年,清、日签订马关条约後,日军来台接收时,奉令内渡,派刘以专至汴子头,中止「福裕源」号业务。结算後改名「胜记」栳馆,生意乃归蔡灿云一人。

    内渡後,住厦门、上海等地,曾在福建漳州办「樟脑局」,与漳绅陈祖贻(垂我)合作,一度派人来台聘雇栳工,但经营不顺。1903年逝世於上海。

    中文关键字: 中法战争 , 公泰洋行 , 樟脑

    英文关键字Sino-French War , Buttler & Co. , camphor

    参考资料

    1. 郑喜夫。1978。《林朝栋传》。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2. 黄富三。2001。〈清季台湾外患、新政与雾峰林家:林家之际遇与绅权性格之转变〉。《故宫学术季刊》,19(1):21-37+297-298。
    3. 黄富三。1995。〈试论台湾两大家族之性格与族运:板桥林家与雾峰林家〉。《台湾风物》,45(4):15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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