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连宗
2011-12-02 10:29:27 来源: 点击:
彰化人。1923年毕业於台中第一中学校,1925年考入日本中央大学预科,1930年以中央大学法学部二年级在学身分即通过日本高等行政科、三年级通过司法科试验,取得高等文官资格。1931年於台中市执业律师,兼任台湾新闻社法律顾问,曾被选为台中州律师公会会长。战後,1945年9月当选台湾省律师公会理事长,并担任三民主义青年团台中分团第一区队长。1946年4月当选第一届台湾省参议员,11月再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在省参议会中,以其专长对当时台湾警政、教育以及司法方面时弊,提出多次质询,同时提案组织地方监察委员会、撤销垄断经济的贸易局以防贪污腐化及垄断操控,颇引不法当局侧目。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发,3月1日台中市联席会议提出「改组长官公署」、「实施省县市长民选」,被推为代表,北上交涉联络;3月6日被选为「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常务委员。3月10日因戒严交通中断无法返回台中,乃前往同业好友李瑞汉家,傍晚,军宪人员至李家捉拿李瑞汉兄弟,也一并被带走,一去不回。
参考资料
- 〔★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台湾菁英》,1990〕〔→李瑞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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