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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大力水手事件
2011-12-02 10:30:00   来源:   点击:

    1968年7月,警备总部军事法庭根据「惩治判乱条例」第五条「参加叛乱之组织或集会」,及第七条「以文字、图书、演说,为有利於叛徒之宣传」判处知名作家郭衣洞(笔名柏杨)有期徒刑12年。该项判决的主要导火线,来自1968年1月2日登载於《中华日报》的一则「大力水手」漫画。而柏杨入狱的真正原因,还在於他长期以来在舆论媒体发表批评政府当局的言论,引起执政者反感。

      1967年起,《中华日报》开始向美国金氏社订购「大力水手」系列漫画,於家庭版长期连载,当时该版主编由柏杨妻子倪明华(笔名艾玫)担任。1968年1月2日当期的漫画内容为:大力水手卜派与其子漂流到一座荒岛,两人决意在岛上竞选总统,柏杨一时兴起,将卜派发表演说时的口白「Fellows…...」翻译成「全国军民同胞们……」。该漫画初刊出时,并未引起当局立即反应。约两个月後,调查局人员联络《中华日报》社,认定该漫画挑拨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感情,接着其妻倪明华遭到约谈,侦讯15小时後饬回,柏杨随後亦遭侦讯27小时。3月4日,柏杨再度遭调查局人员带走,在长达数月的审讯过程中,柏杨被迫承认1948年居留中国渖阳期间,曾经接受共产党的组织训练,後来与其一同逃离东北的友人──原任苗栗县警察局督察的孙建章也受到牵连,被判交付感化3年。4个月後,柏杨的罪名由警总判刑确定,至1997年为止,先後於台北景美、台东绿岛等地服刑。

      1975年蒋中正总统逝世後,柏杨的刑期因当局「政治犯减刑三分之一」的特赦,由12年减为8年。柏杨於服刑期间,未曾有过违规情事,1976年刑期届满时,却遭当局下令不准令其离开绿岛,只在营房内享有行动自由,形同软禁,其时在名册上的职位是「看管雇员」。将近1年之後,美国众议院议长伍尔夫(Lester Wolff)访问台北时,表示对柏杨「自愿」留在绿岛表示好奇,在美国及国际特赦组织的关切之下,政府当局迅速改变态度,柏杨终於在1977年4月结束近9年的牢狱生活,重获自由。

    参考资料

    1. 薛化元等,《战後台湾人权史》(台北市: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2003年),页150-151。
    2. 魏廷朝,《台湾人权报告书1949-1995》(台北市:文英堂出版社,1997年),页89-90、页182-183。
    3. 柏杨,《柏杨回忆录》(台北市:远流出版事业公司,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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