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肇嘉,《杨肇嘉回忆录》(台北:三民书局,1970)
- 胡健国,《近代华人生卒简历表》(台北:国史馆,2003年12月)
- 陈佳宏撰,许雪姬总策划,《台湾历史辞典》(台北:远流,2005年),页973
籍贯:台湾台中清水人
生平:
杨肇嘉,毕业於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1920年10月,日本在台湾实施地方自治新制,杨肇嘉即被任命为首任清水街街长,虽然他参与日本地方公职,但是对於台湾社会运动甚有关心。他不但热心参与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等台人民族运动。1927年,原有意以「台湾自治会」或「台湾民党」等名称成立却一直没有被核准的「台湾民众党」成立,在蒋渭水的推举下,由原本已经有参加「新民会」的杨肇嘉担任台湾民众党驻日代表,向内阁提出地方自治等十五项要求,此举颇获美誉,在日本朝野间,有「台湾狮子」的称号。1928年,将「台湾民报社」改组为「台湾新民报社」,更在1929年顺利发行日报形式的「台湾新民报」,让台湾人终於有可以发表言论的园地。1930年8月,他被选为台湾地方自治联盟之常务理事,台湾地方自治联盟在台湾以「地方自治」为主轴举办多场听讲会,虽然常受到日方阻扰,仍是前仆後继,但在1937年,台湾地方自治联盟仍被迫宣布解散,因为「台湾米谷管理案」而与总督抗争的杨肇嘉,也险遭下狱。他在1941年离台前赴上海发展实业,设立大东洋行,战後因为对於当局施政颇有微词,引来牢狱之灾,後来在朋友保证下才得以脱困。战後国民政府迁台後,杨肇嘉出任省府委员及民政厅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