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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逵发表和平宣言
2011-12-02 10:30:36   来源:   点击:

    杨逵生於明治38年 (西元1905年)卒於民国74年 (西元1985年),台湾文学作家。日治时期开始创作小说、散文、评论等等,对殖民统治者的批判和关怀社会的信念使他受到许多苦难,一生共被逮捕十二次,日治时期十次,刑期45天,战後发生二二八事件因与谢雪红等人相交过密,鼓励农村青年组队参加「二七部队」,与叶陶双双被捕入狱,当年八月被释放,之後致力於文艺上的工作,从主编文艺刊物、翻译中国大陆作家的作品,都使得他在这段时间获得很大的成就,也受到当时台湾文艺界的注意,但是1949年因起草〈和平宣言〉触怒当局被捕。

    1949年杨逵见於当局在施政上严重失当,因而执笔「和平宣言」,主要内容诸如:还政於民、保障集会、结社及言论自由等等主张,建议释放二二八事件被捕的人民,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当时的国共内战。这些言论被上海《大公报》转载,触怒台湾省主席陈诚主政的台湾当局,而在四六事件时,遭逮捕。其後经军法审判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这是杨逵一生中最长的一次牢狱之灾,有人认为他之所以被判重刑是因「和平宣言」和支持学生示威运动的结果,但杨逵晚年时则曾经指出是他对当时的情势判断上的错误所致。

    在绿岛被囚禁期间,他继续执笔写作,剧本《牛犁分家》甚至在绿岛监狱演出。1961年杨逵自绿岛获释,回到台中「东海花园」过着农耕的生活

    参考资料

    1. 秦贤次,〈台湾老作家杨逵坎坷的一生〉,《传记文学》,46卷5期(台北:1985年六月),页71。
    2. 黄惠祯,《杨逵极其作品研究》,台北:麦田出版社,民83,页54-57
    3. 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化策划,《台湾百年人物志2》,台北:玉山社出版,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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