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藤崎济之助。1926。《台湾史と桦山大将》。东京:国史刊行会。
1895年5月8日,清朝、日本签订「马关条约」,5月10日桦山资纪晋升海军大将,并被任命为首任台湾总督,其率领的台湾总督府官员与能久亲王北白川宫率领的近卫师团,在琉球中城湾会合前来台湾。台湾总督府於6月17日在台北举行「始政式」,宣示台湾治政开始,但因台湾之反抗不断,日本政府宣示自7月18日起台湾暂行军政。
桦山总督在台期间之主要任务,为平定各地的武装反抗,及规画在台湾的统治。1896年3月31日日本政府颁布「台湾总督府条例」,4月1日台湾废除军政,复归民政,同时以「关於施行於台湾之法令的法律」(即「六三法」)确立台湾总督的委任立法制,并依此设置台湾总督府评议会,5月,总督府以律令第1号公布「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台湾法院分设地方法院、覆审法院、高等法院三级制,建立台湾的司法制度。
1896年6月卸任台湾总督後,曾任枢密院顾问官、内务大臣、文部大臣等职。
中文关键字: 台湾总督府 , 台湾总督 , 六三法
英文关键字Taiwan Governor-General Office , Taiwan Governor-General , Law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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