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警事件
2011-12-02 10:31:55 来源: 点击:
1921年1月31日林献堂领导旅日台湾留学生和有识之士187人签署请愿书,向日本贵、众两院请愿,要求设立拥有特别立法权和预算审议权的民选「台湾议会」,此後每年签署,先後展开共计15次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然而请愿运动屡遭总督府压迫,为因应总督府之强大压力,1923年蔡培火、蒋渭水等人乃组织「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冀望以组织力量推动第四次请愿签署。总督府旋以违反治安警察法为由,於同年12月16日进行全岛性大检肃,最後被总督府搜查、扣押、传讯者多达99人;判决结果总计有18人被起诉,其中,蔡培火、蒋渭水等7人分别被判处禁锢3或4个月徒刑不等,蔡式谷等6人各被处罚金100?,王敏川等5人获判无罪,史称「治警事件」。该事件在当时引起政界与法界诸多辩论,亦更激起台湾民众关心政治之热潮,影响了1926年第7次请愿以降,签署人数均多达一、二千人。
参考资料
- 〔★蔡培火等,《台湾民族运动史》,1982〕〔→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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