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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田弥兵卫事件
2011-12-02 10:35:52   来源:   点击:

    1628年荷兰与日本的贸易和外交冲突事件。日本长崎代官末次平藏之代理人、朱印船船头滨田弥兵卫,於6月29日率10余人以向台湾长官讷兹(Pieter Nuyts,又译纳兹、奴易兹)交涉为由,进入热兰遮城(Zeelandia),伺机挟持讷兹及人质数名,带往日本拘禁。争端前後长达9年才告落幕。

    德川幕府初期以来,日本朱印船(特许贸易船)在东南亚、马尼拉和澳门各地贸易。在德?韦特(G. F. de Witt)指挥官时代,滨田弥兵卫就曾率船「飘流」到大员(今安平)。荷兰人於1624年来到台湾,对於已在台湾做生意的日本人甚为防备,并欲课以税金;日人甚为不满并加抗议。大员方面顾及平户荷兰商馆以及贸易利益,低调处理,不过利益冲突始终未平。

    1626年底,滨田弥兵卫与德?韦特又生磨擦,巴城总督顾恩(Jan Pietersz. Coen)遣东印度议会非常务议员讷兹任台湾长官,并赴日向将军调解双方关系,但无功而返。1628年5月底,滨田弥兵卫率2艘帆船从日本抵大员,载有470名人员并从日返台的新港人及大批武器。上岸後被扣留数日,新港人遭到关押,带来的将军礼物亦被没收。滨田弥兵卫抗议不被接受,遂於6月29日发动突袭,挟持讷兹,开出释放新港人等5条件,随後带讷兹及其他人质航抵日本关押,幕府并关闭平户荷兰商馆、拘禁人员。

    巴达维亚当局派普特曼(Hans Putmans)於1629年6月抵台接替台湾长官。讷兹在1629年底返巴城,隔年3月遭到拘禁;1632年9月巴达维亚当局将他送往日本监禁,向幕府交涉重新开市事宜,後来终获同意,恢复通商。至於讷兹则到1636年才获释放。

    1628年5月被关押的理加(Dijka)等16名新港人,是在讷兹赴日协商时,应滨田弥兵卫之邀前往日本,进见幕府将军,以台湾住民代表身分献上大员(Taijoung)的主权。幕府虽未接受此一主权请献,不过新港人进见之际,日方指当时前往协商的讷兹等人并非荷兰(王?)之代表,总督不过亦为雇员(意即不具代表性);荷方则极力主张拥有大员主权,指理加等人为伪代表。因此这些新港人返台後,被公司视为「卖国者」遭到关押;滨田弥兵卫要求的5条件之一就是释放新港人。此一外交插曲凸显当时各地人们的主权观,或许也影响後来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台湾原住民的态度,冲击原住民对公司的关系。

    中文关键字: 讷兹 , 热兰遮城 , 顾恩 , 普特曼 , 新港

    英文关键字Pieter Nuyts/Nuijts , Zeelandia , Jan Pietersz. Coen/Jan Pieterszoon Coen , Hans Putmans , Sinkan

    参考资料

    1. L. Blussé, N. Everts and E. Frech, eds. 1991. Formosan Encounter, Notes on Formosa’s Aboriginal Society: A Selection of Documents from Dutch Archival Source. Taipei: Shung Ye Museum of Formosan Aborigines.
    2. 村上直次郎译注、中村孝志校注。1972。《バタヴィア城日志第二册》。东京:平凡社。
    3. 江树生主译。2007。《荷兰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书信集:1622-1626(1)》。台北:南天。
    4. Oskar Nachod. 1897. Die Beziehungen der niederl?ndischen ostindschen Kompagnie zu Japan im siebzehnten Jahrhundert. Leipzig: R. Friese.
    5. 程绍刚译注。2000。《荷兰人在福尔摩莎》。台北: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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