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泰升
- 1997 台湾原住民的法律地位 国科会计画报告书 未出版
- 潘英
- 1996 台湾平埔族史 南天书局:台北
「熟番」一词最早在文献上出现,是在一七一六年(康熙五十五年)闽浙总督觉罗满保「题报生番归化疏」:「台湾......,自入版图以来,所有凤山县之熟番力力等十二社、诸罗县之熟番萧垄等三十四社,数十余年,......具各安民物阜,俗易风宜,其余南北二路生番,自古僻处山谷,声教未通,近见内附熟番赋薄徭清,饱食暖衣......,各社生番亦莫不欢欣鼓舞愿附边氓........」这是文献当中,最早「生番」、「熟番」分类的文书。不过最早明确的分类标准,则是在一七一七年(康熙五十六年)周钟瑄的「诸罗县志」当中。「诸罗县志」中提及:「内附输饷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野番」。其後,刘良壁「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土番风俗条引「台湾志略」曰:「台湾僻处海外,向为土番聚居,自归版图後,遂有生、 熟知别。生番远住内山,近亦渐服教化;熟番则应差纳粮等於齐民」」往後的文献奏折多以刘良壁的标准为依循,於乾隆朝时,生番、熟番的分类,已在奏折当中成为广为采用。
与「熟番」相对的是「生番」两者的差异,如前所述,是根据汉化的深浅,汉化较深的为「熟番」然而在实际的分类上,则是根据民政上是否有符合编籍、纳粮、应差而定。三者皆有为「熟番」,三者皆无为「生番」。换言之,「生番」与「熟番」的指涉对象,是可流动的,一旦「熟番」因为某些因素,不再编籍、纳粮、应差,则朝廷将重新分类其为「生番」。
在清治时期,对於「熟番」身份的原住民,在法理上是与汉人齐民等同对待的。在一七五八年(乾隆二十三年)时,为表一徵同化,更令熟番」各社薙发留辫,并且对「熟蕃」赐性。过去的「熟番」,今天被分类为平埔族或者自我认同为汉人的家族姓氏,多半来自於这个时期,乾隆朝的赐姓为与汉姓区隔,有以下的原则:1.袭用汉人既有之姓以及潘字为姓者,於姓之下加添「新」,使其成为双字姓,或加添字典中金玉邑三部内所有之字,使其双姓亦可,2.无姓者,可择千字文中之美次作为新姓。三姓之外,需有堂号,该堂名则自现居社名中,取其字义平书者来予以命名。
然而虽然「熟番」在清治时,法理上等同於齐民,可以如一般汉人一样在衙门提出控诉,不若「生番」只能成为被审判的客体,但是常常被汉人通识所压榨。且朝廷在「熟番地」的开发上,也有种种的限制,原因在於担心「熟番地」一般化的予以汉人开发後,「熟番」将流离失所,变成生番。
到了日治时期,「熟蕃」一词更是已经包含了今天概念中的平埔族,被视作为等同於本岛人,而不被特别的政策对待,日治的理蕃政策,是针对「生蕃」而来。日治时期,从「生番」到「熟蕃」再到「平埔族」,政策的对待上已与汉人无有差别,「蕃人」一词,可说是专指「生蕃」
。国治之後,由於法令上并无平埔族的分类,因此日治时期的「平埔族」(熟蕃),多被分类为汉人,直到近年来,才渐渐有所追溯与探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