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川
2011-12-02 10:37:08   来源:   点击:

    彰化人。1919年毕业於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留日期间加入启发会、新民会。1921年台湾文化协会成立,任理事,并参加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1923年12月治警事件发生被捕入狱,一审判决3个月、二审判决无罪。1927年1月3日文化协会分裂,当选新文协的中央委员,以後新文协又因台共涉入,王敏川在「上大派」(上海大学毕业)的支持下逐渐凌驾非上大派的连温卿。此後加入文协的台共提出解散文协的看法,王敏川予以反对,认为文协应作为小市民的大众团体而继续存在。1931年1月5日新文协第四次大会时,为当局禁止。6月日本政府检举台共,12月又逮捕赤色救援会,使他和新文协的部分中央委员难逃检肃的命运。被判刑4年,连未判刑前的2年,实则坐牢6年,1938年出狱。多年的牢狱生活使其身体大受影响,於1942年逝世。王敏川一生中以其如椽之笔为《台湾民报》写、译不少文章,也是当时知识分子中少数注意妇女问题者。文协分裂後,在日本发行《台湾大众时报》,後因被捕而在1928年7月9日停刊。战後,国民政府在1949年台湾光复节时表扬王敏川,并在1951年4月14日颁给王敏川遗族褒扬令并入祀彰化市忠烈祠,後因被「检举」为台共,而在1958年9月撤除其在忠烈祠的牌位。

    参考资料

    1. 〔★王晓波编,《台湾社会运动先驱者王敏川选集》,1987〕〔→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治警事件、台湾赤色救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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