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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厝遗址
2011-12-02 10:38:04   来源:   点击:

    瓦厝遗址行政隶属於高雄县大树乡水安村,位於後庄遗址东边不到800公尺处,同属於大树丘陵南缘之蚀余残丘上。遗址所在的经纬度为东经120°24’09”,北纬22°39’24”,方格座标N2506075m×E188475m,海拔高度约25-30公尺。遗址所在地图:二万五千分之一地形图,图号9418-II NE,图名:屏东市。

    遗物的分布较为零星,并未发现明显文化层。遗址东西长约350公尺,南北宽约350公尺,面积约90,000平方公尺。

    瓦厝遗址所处的丘陵缓坡上,地表种植凤梨、木瓜、芒果、荔枝等果树,也见有工寮、农舍和墓园,因此遗址的部分地区曾经遭到破坏。本遗址的文化类型属於牛稠子文化潭头类型,和凤鼻头文化的凤鼻头类型,与位於其西边不到300公尺的水安遗址、位於其西边不到800公尺的後庄遗址、以及其西北边不到800公尺的後庄北遗址,同属於凤山丘陵以北具有多样文化内涵的遗址,应该一并加以整合研究,可以探讨本地区之史前文化发展和变迁的过程。年代约距今4,500-3,000年前。

    出土文化遗物包括陶质遗物和石器。陶质遗物有陶容器,包括橙色泥质陶和橙色夹砂陶,器型可见罐型器、钵型器、瓶等;除了素面陶之外,器表纹饰有绳纹。石器包括打制斧锄形器、磨制斧锄形器、磨制锛凿形器、砥石等。

    瓦厝遗址为刘益昌1992年调查发现;刘益昌等1993年复查;内政部遗址普查计画1994年调查。

    参考资料

    1. 刘益昌
    2. 1994 〈高雄县史前历史与遗址〉,高雄县政府委托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执行研究报告。
    3. 臧振华等
    4. 1994 《台闽地区考古遗址普查研究计划第二年年度报告》,内政部委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执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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