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生
2011-12-02 10:38:17   来源:   点击:

    经过贡举进入国子监就读的学子。除科举考试外,成为监生的管道还有四种:(一)捐赀,称「例监生」;(二)圣贤的後代,称「恩监生」;(三)死於国事之功臣後代,称「廕监生」;(四)由武生转入国子监者,称「优监生」。

    在清代官学制度下,国子监为全国最高学府,但封建时代之学子以科举考试为重,监生修业结束虽授予官职,在官场上仍被视为进士出身者之下。

    经由捐纳取得监生资格,是乡绅或平民百姓求官之捷径。清朝的捐纳制度,以卖官鬻爵来解决财政问题,分「常例」和「暂行例」两大项,而捐的名目种类繁多,以捐监最大。嘉庆道光年间,以捐纳取得监生资格者,数以万计,甚为浮滥。一般要捐官,必须先捐监,取得再往上捐的资格,捐监的价码约在108两左右,等同於拥有四、五甲地的农家一年土地的全部收入。清代来台官员中,亦有一些出身为监生者,如康熙朝台湾道梁文煊、乾隆朝台湾道汪楠与历任台湾知府、同治朝台湾道夏献纶。

    中文关键字: 国子监 , 贡举 , 监生 , 分巡台湾道 , 知府

    参考资料

    1. 林衡道主编。1996。《台湾史》。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2. 罗肇锦。2000。〈清代台湾书院童蒙教本与教学理念〉。《台湾源流》,17:115-128。
    3. 林文龙。1999。〈台湾的科举及相关习俗〉。《社教资料杂志》,248:5-10。

    延伸阅读

    1. 侯美珍。2006。〈明清科举八股小题文研究〉。《台大中文学报》,25:153-198。
    2. 陈佩铃。2006。〈明清八股文体式及其演变析论〉。《东方人文学志》,5(1):145-166。
    3. 余英时。2005。〈试说科举在中国史上的功能与意义〉。《二十一世纪》,89:4-18。
    4. 刘海峰。2003。〈科举文献与「科举学」〉。《台大历史学报》,32:269-297。
    5. 蔡慧珍、苏俊斌。1999。〈清代科举制度之探讨并与现代文官制度比较〉。《中国行政评论》,8(2):163-180。

相关热词搜索:[标签:关键词]

上一篇:田耕莘
下一篇:白沙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