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兰芳。1996。〈日据末期台湾「皇民奉公」运动1941-1945〉。收於《中华民国史专题论文集第三届讨论会》。台北:国史馆。
- 许雪姬。1999。〈皇民奉公会的研究:以林献堂的参与为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31,167-211。
- 江智浩。1996。〈日治末期1937-1945台湾的战时动员组织:从国民精神总动员组织到皇民奉公会〉。硕士论文,中央大学历史研究所。
奉公会的组织可分为中央本部、地方组织、外围团体三部分。台湾总督长谷川清担任奉公会的总裁,中央本部设部长,由总务长官担任,奉行总裁的命令。中央本部设事务局,下辖总务、生活、地方、宣传、训练、经济六部,六部部长分别负责其职务。此外还设有中央实践协力会议、地方事务局连络会议,以及陆续增设妇人委员会、娱乐委员会、厚生委员会、运营委员会、推进员。
在地方组织上,各级地方官兼任奉公会地方组织的首长,各州、厅、市、郡、街、庄依序设支部、分会、区分会、部落会、奉公班,在繁多的名目下,几乎全台湾的人民都被编入组织中,由各层级的地方官所指导,再加上运用原有的保甲组织,以达到彻底执行政策的效果。
外围团体包括以年龄层区分的奉公青年团、少年团、壮年团;以职业区分的演剧挺身队、学徒奉公队、商业奉公团、台湾医师奉公团、台湾宣传美术奉公团、从军纪念会、拓南工业战士训练所、海洋训练队等组织。
奉公会的工作是多面的,他们必须指导和统辖岛内各民间团体,除了有时局讲演队,到各处宣传圣战的义务,在生活礼仪上制定结婚与葬仪基准,订定健全结婚奖励要纲;还有为了达到节约消费、生活朴实,也制定战时食衣生活简素化实施要纲,要求民众遵行。另外奉公会也须负责办理拓南战士、志愿军或正式服役兵的相关事宜,以及在职场上建立勤劳新体制和统制、分配经济新体制。
由於街庄行政遭受侵犯,变为奉公会的附属,有本末倒置的情况,加上志愿兵、徵兵制的实施,总督府於1945年6月17日,以逢日本治台50周年,宣布将皇民奉公会和保甲制度一并取消,使台人分担得以减轻。皇民奉公会的相关业务,由警察系统接收,但另外编成国民义勇队,准备与可能登陆的美军作最後殊死战。
中文关键字: 大政翼赞会 , 长谷川清 , 国民义勇队 , 保甲组织
英文关键字Taiseiyokusan Kai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