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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糖消费税
2011-12-02 10:38:49   来源:   点击:

    日治时期施行於台湾、日本的砂糖消费税法。1901年(明治34年)1月,日本大藏大臣渡边国武在国会说明开徵砂糖消费税之理由有二:(一)为筹集因应中国正在发生的不幸事变所需的军费;(二)将来应实际需要充当财源,或取代公债发行或其他事项。可知筹措军费为开徵砂糖消费税主要目的。日本政府表示此税届满一定期限後撤消,但因「甲午战後经营」以俄国为假想敌,必须积极扩充军备,因此不仅未撤消,反而数次增税。

    该税对日本国内依赖国外原料糖的精糖业者造成相当的打击,代表糖商立场的「横滨商业会议所」声言该税将引起投机性的砂糖进口,增加砂糖贸易赤字。朝野间几经游说与协商,1902年达成以1907年为限的「输入原料砂糖退税法」为附带条件,获得帝国议会通过施行。

    此时台湾以粗糖生产为主的制糖业,不仅受到粗糖关税保护,亦受到台湾总督府糖业政策的直接奖励。同样以日本国内为市场的台、日制糖业,出现竞争条件极大落差的状况。日本的精糖业未受保护关税,无法与价廉物美的外国砂糖竞争,将砂糖消费税转嫁给消费者的空间因而缩小;在消费税额上,精糖比粗糖高,税後精粗糖价格相差悬殊,使得日本国内转向消费台湾粗糖,大日本制糖株式会社、神户制糖株式会社、横滨制糖株式会社等因而陷入困境。

    大日本制糖为解决经营困境,乃行贿国会议员制定有利法案,而爆发政治丑闻,此即「日糖事件」。日本政府对事件的处理态度,明显表示无论品质或生产成本,台湾砂糖不比外国砂糖优越,但基於解决日本对外贸易赤字问题(总资本的利害)之需,宁可牺牲以进口价廉物美之外国原料糖精制的日本国内精糖业者(个别资本的利害),而迫使日本国内消费价格偏高的台湾砂糖。该事件确立了台湾糖业成为近代日本制糖业生产基地之产业结构,也是解决1868年以来日本长期存在砂糖贸易赤字问题之开端。

    不过,属於大众课税之砂糖消费税税额,占战前日本政府租税收入之比重非常有限。

    中文关键字: 砂糖 , 粗糖 , 日糖事件 , 大日本制糖株式会社

    英文关键字sugar , raw sugar , Nippon Sugar Incident , Dai Nippon Sugar Manufacturing Co.

    参考资料

    1. 社团法人糖业协会编,社团法人台湾糖业文化协会译。2007。《近代日本糖业史(上)》。高雄:社团法人中华民国蔗糖技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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