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省
2011-12-02 10:40:11   来源:   点击:

    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简称精省,又称冻省、省虚级化。精省方案源自1996年中华民国总统直选後,朝野政党於12月召开「国家发展会议」所获得的改革共识。1997年7月国民大会通过宪法增修条文,增列「民国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停办台湾省长与省议员选举」、「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之调整,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省承行政院之命,监督县自治事项」等相关条文内容。行政院成立「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委员会」,积极研拟配套法案,立法院於1998年10月三读通过「台湾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1999年1月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及「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精省配套法案陆续落实施行。

    推动精省工程主要原因有二:(一)政治面:台湾省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不论在行政区划、权力基础、行政资源分配等方面,多具高度重叠性;尤其1994年台湾省长直选之後,民选省长与中央政府之间摩擦不断,省长声望及民意基础甚至有凌驾中央的态势;(二)行政面:因应政府组织再造与行政革新的时代潮流,为求提升行政效能,增进国家竞争力,故须推动组织扁平化政策,简化政府行政层级。上述两项原因,不仅提供精省的政策正当性,也触动了组织改造的政治动能。

    1998年12月20日,第一位台湾民选省长宋楚瑜任期届满,台湾省政府不再具有地方自治法人地位,组织精简改组为行政院派出机关;台湾省议会改制为非民意机构的台湾省谘议会,不再具有地方自治之决策与监督的权力。

    中文关键字: 精省工程 , 台湾省政府 , 宋楚瑜 , 组织改造 , 宪法增修条文

    英文关键字Reinventing Provincial Government , Taiwan Provincial Government , Soong James C.Y. , Organizational Reform ,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参考资料

    1. 刘道义。1997。《为什麽要废省?:我国行政区的检讨与调整》。台北:扬智。
    2. 江大树。1997。〈台湾省政府的组织定位与精简方向〉。《理论与政策》,43:3-17。
    3. 吴定等着。2006。《行政学(上)》。台北:空中大学。
    4. 台湾省政府全球资讯网。http://www.tpg.gov.tw/。
    5. 台湾省谘议会。http://www.tpa.gov.tw/big5/default.asp。

    延伸阅读

    1. 黄锦堂。2000。《地方制度法基本问题之研究》。台北:翰芦。
    2. 陈阳德。2000。《精省後地方自治监督问题之研究》。南投:台湾省谘议会。
    3. 赵永茂。2000。《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的理论与实际》。台北:翰芦。
    4. 林谷蓉。2005。《中央与地方权限冲突》。台北:五南。
    5. 江大树。2006。《迈向地方治理:议题、理论与实务》。台北: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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