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毓良。2005。〈清代台湾绿营的再析论〉。《台湾文献》,56(1):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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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汝和。1971。《清代驻台班兵考》。台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绿营制度有三个特点:(一)士兵全为招募,入伍後必须到50岁才能除役;(二)招募的对象全是该营原驻地的汉人,且不论部队调往何处,兵源的补充都需回到原驻地招募;(三)士兵除了马兵、战兵、守兵外,还有见习兵「余丁」,营部若有缺额,余丁立刻递补,不会形成战力的真空。
清代台湾绿营的驻防,始於1684年(康熙23年)设置府县。总兵力约1万名,水师与陆路各半。由於逐年增兵,道光时期有额兵1万4千名。清代台、闽兵防合为一体,二地经制额兵合计6万人,如果台湾增兵,福建就要减兵,反之亦然。在编制上,清代台湾绿营配有战船,额编战船共96艘,分驻各港,约占台闽总战船数242艘的三分之一,实为海防重镇。因此,清廷在府城(今台南市)设台湾船厂,专门修造这些船只。1850年以後,绿营疲弊不堪,战力低落,逐渐被非正规军的湘军(包括楚军)、淮军、勇营、栋军等取代。1885年(光绪11年)台湾建省,首任巡抚刘铭传规划成立由总兵统率的澎湖绿营,是清末一个特殊的案例。
中文关键字: 余丁 , 战船 , 船厂 , 澎湖绿营 , 刘铭传
英文关键字Military reservists , warship , shipbuilding yard , Peng Hua Lu Yin , Liu Ming Chuan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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