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首制
2011-12-02 10:40:32   来源:   点击:

    清代宜兰地区由佃户组成的开垦群体。清代台湾中、北部广大平原的拓垦盛行垦户制,唯有噶玛兰(宜兰)采取结首制。《埔里社记略》:「昔兰(噶玛兰)人之法,合数十佃为一结,通力合作,以晓事而赀多者为之首,名曰小结首。合数十小结中举一富强有力、公正服众者为之首,名曰大结首。」是以几十个佃户组成小结,几十小结合为大结。并选较具财力、能服众者担任大结首、小结首。大结小结的土地分配方式是:「视其人多寡授以地,垦成众佃公分,人得地若干甲,而结首倍之或数倍之,视其资力。」

    结首制之产生,与武力拓垦方式、官府政策有关。当台湾北部开发殆尽後,东北部的噶玛兰平原自然吸引汉人入垦。1768年(乾隆33年),漳州人林汉生企图垦殖,但被原住民所杀。1787年,漳州人吴沙以蛤仔难交界的三貂社为基地,集结人力,前来投靠者发给一斗米、一把斧头,使入山砍柴抽藤,解决临时生活费用。投靠者多达1,000余人,包括漳州、泉州、客家等三籍人,其中漳州人占90%。时逢林爽文事件,吴沙协助官府有功,淡水同知徐梦麟特授该地的开拓权。

    吴沙采取武装拓垦方式,1796年(嘉庆元年)10月16日,率三籍移民1000余人、乡勇200余人,从鸡笼(今基隆)出发,一举占据乌石港,筑土围,称头围(今头城)。原住民反抗,吴沙之弟吴立战死,暂退三貂社。1797年,原住民流行天花,不少人病死,吴沙医治病苦之原住民,回复友善共存的关系,又禁止汉人私垦,将垦民组织成队,数十人为一结,数十结为一围,形成严密而有系统的开垦群体。不到一年,垦地几十里,接连开发了二围、三围。

    1798年吴沙病逝,侄儿吴化继续拓垦二围、三围、四围、五围(今宜兰)、员山、汤围、柴围、大湖围等广大地区。为加强统率力量,自任「总头人」,其下任命几个「头人」,负责管理开垦工作、分配土地,以及日常生活。到了1802年,移民渐多,吴化扩张其规模为「九结首」,即漳州系的吴、杨、林、简、林、陈、陈七姓,泉州系的刘姓,粤系的李姓,渡过浊水溪,开垦溪北一带。现今宜兰地方尚有一结、二结、三结、四结、五结之地名,即结首制之史证。

    中文关键字: 噶玛兰 , 吴沙 , 五结

    英文关键字Kavalan , Wu Sha , Wu Jie

    参考资料

    1. 王世庆。1997。〈结首制与噶玛兰的开发:兼论结首制起自荷兰人之说〉。收於《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七辑):下册》。汤熙勇主编。台北: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
    2. 姚莹。1958。〈埔里社纪略〉。收於《东槎纪略》。「台湾文献丛刊」7。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延伸阅读

    1. 许雪姬。1981。〈宜兰开发史事探微:吴光裔事蹟考〉。《台湾风物》,31(3):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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