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案
2011-12-02 10:52:40   来源:   点击:

    1949年11月,雷震创刊《自由中国》後,结合国民党内的开明派和党外的自由主义者,不断宣扬反对党的理念,抨击国民党一党专政,并与台湾本土的反对派结合,推动不分省籍的反对党运动。1960年正逢县市长与省议员选举,促组党运动进入高潮。3月在省议员选举前夕,由李万居、高玉树、郭雨新、吴三连等人召开选举座谈会,雷震及中国青年党的夏涛声、民社党的蒋匀田皆出席。地方选举挫败後,5月18日无党籍人士及民、青两党召开检讨会,主张解散民、青两党,和台湾民主人士共同组织有力的在野党,以与国民党抗争。6月16日决议,责成李万居、雷震、高玉树为新党发言人,并派17名委员至全省各地巡回座谈。7月25日在台中的座谈会中,宣布10月前成立中国民主党,并进行拟定创党宣言,1960年9月4日雷震及《自由中国》编辑傅正、刘子英、总务马之驌各以「包庇匪谍」、「煽动叛乱」罪名被捕,《自由中国》被查封。雷震遭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刘子英判12年,马之驌5年,傅正交付感化。

    参考资料

    1. 〔★傅正编,《雷震全集》,1989〕

相关热词搜索:[标签:关键词]

上一篇:雷震案
下一篇:雾鹿抗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