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法
2011-12-03 09:29:14   来源:   点击:

    结成手势表示作法。法教仪式中,指法、咒法、符法并称三坛大法,代表身、口、意三者,指法是身法,咒法为口法,符法为意法。佛教则称为手印(梵文mudra,又名印相、契印、密印)。

    法教的指法由师徒授受,并在「坐禁」中学习。法教演法的仪式意涵,强调要能在刹那间改变磁场,注重爆破力之冲刺,也就是雷法的呈现。法师登坛演法的步骤,首先燃化符令,接着拍案喝喧咒语,最後结指法,以雷霆万钧、闪电快速之姿打出指法,达到身口意三者结合,产生惊天地泣鬼神的威力,俗话「指法打得窍,吓得鬼神叫」、「指法不得窍,惹得鬼神笑」便是说明指法功力之高下。法师在演法的威仪当中,「打指」是一大特色,而打指时所踩的的步罡(依北斗星象的位置步行转折)成为论断一位法师有没有功力的依据。

    指法分为明暗两类,明的是「打指」,是指在大众面前演法,暗的是「抱指」,主要是用来护身。除法师指法外,道士也会掐指诀,道法二门的指法种类庞杂,门派不一,指诀大致可分为:(一)神明指:如祖师指、上帝公指、观音指、五营头指等;(二)驱邪破秽指:如剑指、铁鞭指、九凤破秽指等;(三)止血指:如玉面猫指、三山止血指等。扶神与退驾、护身、掩身时也须结出特殊的指法。

    中文关键字: 手印 , 打指 , 步罡

    英文关键字mudra , large finger , pacing the void

    参考资料

    1. 1997。明代《正统道藏?道法会元》。台北:新文丰。
    2. 刘枝万。1983。《台湾民间信仰论集》。台北:联经出版社。
    3. 吴永猛等编。2008。《台湾本土宗教信仰》。台北:空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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