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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身护龙
2011-12-03 09:38:45   来源:   点击:

    所谓「正身」即建筑中央之主体部分,为一种以人体部位象徵建筑格局的名词。正身两旁有耳房或朵殿,两侧出伸手,即护龙。正身一般多为三开间或五开间,住宅中用为正厅及辈份较高者的卧房,庙宇中则为奉祀神明的空间。

    护龙为住宅中位於正身左右,与正身垂直之长条房屋,通常左右各一,相互对称,多用为厨房或家族中辈分较低者之卧房。客家人称护龙为「横屋」,金门及澎湖地区则称为「榉头」,「榉头」二字最早出现於清代方志及民间房屋买卖契书中,格局通常较短。有多条护龙时,近正身者称为内护龙,简称内护,依次扩展的称为外户或外外护。

    三合院之建筑分为「正身」与「护龙」,正身大部分是五间起,中间为正厅,奉祀神明、祖先神位及婚、丧、喜庆之用。左为大房,右为二房,正身两端分别向前各建五间「护龙」,亦有正身、护龙各三间起。

    平面形如「ㄇ」字,即正身三间或五间,左右各出护龙两间或三间之格局,是台湾传统建筑最常见的类型,特别是农村民宅,建物围护的前埕可间做晒谷场。其室内靠近院子的墙内常设廊道,亦即晚上闭户之後,各房间及正身仍可相通。

    参考资料

    1. 李乾朗,《台湾古建筑图解事典》,台北市,远流出版,2003,p.65、66、68。
    2. 台湾民居今昔-李君佩http://home.educities.edu.tw/jane1203/p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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