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宁
2011-12-03 09:39:02   来源:   点击:

    新婚夫妇回娘家省亲。又称「归省」、「作客」、「转厝」、「转外家」。以前多在婚後第4天到第5、7、12天,乃至1个月、4个月或6个月内适宜的时间都可以;近代则多订在结婚的第2天回娘家。

    昔日一般是舅爷(新娘的兄弟)在探房的时候携带礼帖,到男家邀请新婚夫妇回娘家做客;现代则大都是在结婚当天以口头邀请,或用电话邀约。

    新人归宁时,多在午前到达,必须携带的礼品有橘子(象徵吉祥)、苹果(象徵甜蜜)、椪饼(象徵肚皮膨胀,暗喻会怀孕)、酒(象徵美满)等,数量须取偶数,现今则多以水果或礼盒代替。新郎、新娘回到女家,先拜见父母、尊长,待献上礼物後,才正式会见弟妹子侄,俗称「会亲」、「结衫带」。中午,女家设宴款待,俗称「请子婿」、「会亲宴」、「会亲酒」。「请子婿」时,女婿要坐大位,他先动筷子,其他人才可动筷。退席时,女婿要放一个红包在桌上,称为「捧茶礼」。女家的亲友也趁这个机会,对女婿品头论足,俗称「看囝婿」。新郎陪新娘回家作客的成婿礼遂告完成。

    初次归宁,有些特别的习俗,如新人不在女家过夜,必须在黄昏前赶路回家,因为俗语说「暗摸摸,生查埔」,暗喻天黑前赶回家,新人就能早生贵子;女家长辈也要准备带路鸡、连根尾的甘蔗、柑橘、小糕饼等回赠男家。

    结婚满4个月後,新娘再回娘家即可住宿。俗语「头米糕、二拜桃(即桃仔粿)、三拜即无」则是指女婿、女儿回娘家,第一、二次都会受到隆重的款待,第三次後则不再有特别的招待和礼物。

    中文关键字: 做客 , 转厝 , 「转外家」 , 请子婿 , 带路鸡

    英文关键字returninh to the bride's natal family , changing residence , moving outside the family

    参考资料

    1. 庄金德。1963。〈清代台湾的婚姻礼俗〉。《台湾文献》,14(3)。
    2. 廖素菊。1967。〈台湾客家婚姻礼俗之研究〉。《台湾文献》,18(1)。
    3. 阮昌锐。1989。《中国婚姻习俗之研究》。台北:台湾省立博物馆。
    4. 冯作民译、铃木清一郎着。1989。《增订台湾旧惯习俗信仰》。台北:众文图书公司。
    5. 李文献。 2003。〈台湾闽客传统婚礼之研究〉。 博士论文,中国文化大学中文所。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木瓜牛奶
下一篇:民雄鬼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