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瀛涛,《台湾民俗》,台北:众文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4
在古时,“迎娶”意即“亲迎”,是六礼中最隆重的礼节。如不亲迎,女方是不会嫁过去的。
迎娶当天,新郎偕同媒人至女家迎娶,又亲朋六人或八人坐迎亲客,陪同随行。及至女家,新妇拜别祖先、叩别父母,於择定时刻随新郎由西阶步出,而多由年高多福之「好命人」扶持上花轿。迎娶至男方家中後,进厅堂,新郎新娘同拜天地祖先,而後行交拜礼。交拜後,入洞房坐案前,燃花烛、饮合卺酒,至此礼成。
而迎亲至男家其行列次序为:竹蓑(青竹连根带叶,其竹端系猪肉一片,以防避邪神之白虎神。)、媒人轿、傧相(娶嫁)、舅爷(新娘之弟)、叔爷(新郎之弟)、嫁妆、新娘轿、随嫁嫺、随嫁姆(多为富家才有)、子孙桶、鼓吹(奏乐)。
上述迎亲行列在现今则多为:往途时,媒人一名、傧相四至八名、叔爷一名、新郎等分成汽车二至四台;娶回时则增舅爷、新娘。一切仪式从简而朴素,与古昔之繁褥大异其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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