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嘉靖年间,开始推行「一条鞭法」。万历时期,宰相张居正主政,更全面推行一条鞭法。自从推行「一条鞭法」之后,赋税收入以征收白银为主,官府在收受赋税之时,不愿收受铜钱。因此百姓在缴税之时,必须将手中的谷物或常用的铜钱换成白银,以供纳税之用。因此,每当纳税时节,白银的需求大增,价格大涨,偏远乡下地区的百姓甚至必须倾家荡产,卖妻鬻子,才能凑足缴纳的银两。
顾炎武在〈钱粮论〉一文中叹道:「夫凶年而卖其妻子者,禹汤之世所不能无也;丰年而卖其妻子者,唐宋之际未尝有也。」可见明代后期赋税政策「重白银,轻铜钱」的作法,产生了很大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