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北京社区医院可直接医保结算,医保结算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流程

2021-05-18 14:05:29 作者: 7月起北京社

  现在我国几乎所有人都是有医保的,医保的用途很多,我们最主要就是在买药、看病的时候用来报销的,7月起北京社区医院可直接医保结算,我们来了解下。

  从北京市医保局了解到,为了支持和促进本市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在社区就医,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市卫健委、民政局联合发文《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区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直接到本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将本市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其首诊医疗机构,办理所需首诊和转诊服务。

  目前,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2900多家,根据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规定,除我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含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外,还有32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164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160家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可不经选择直接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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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促进本市分级诊疗建设,本通知明确,本市2200多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共同定点医疗机构,可不经选择直接就医。参保人因急诊不能到自己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或住院治疗,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同时,三部门要求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执行临床诊疗标准和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各级经办机构要加强监管和成本审计,重点监控重复处方等不合理行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医保结算是什么意思

  医保结算是指在医院买药时用医保卡支付,或者在药店买药时用医保卡支付。

  出院时医保结算的好处是住院费用不用自己报销,出院时医保即时结算,报销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在医院结算,方便简单快捷。

  在医院或药店进行医保结算的好处是不需要带现金和银行卡,包括偶尔忘记带手机,方便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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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结算的流程介绍

  一、特殊疾病住院和门诊治疗结算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报表、住院报表及相关资料上报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和年终决算的依据。医保经办机构上月预拨特殊疾病住院及门诊治疗统筹费用。

  被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直接入账并立即结算。

  二、紧急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远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急救结束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凭医院急救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搬迁人员的安置程序

  1.异地安置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指定1-2个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工作人员异地安置在所居住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支付。治疗结束后,单位将在规定的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清被保险人的医疗证明和病历、有效费用账单、复方处方和住院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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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转诊和转诊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有限或因专科疾病转院到其他医疗机构诊治,需填写转诊审批表。转诊转院的原因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主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转院。

  2.原则上转诊应在市外和内后省, 先省外进行。市内转诊的规定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进行的。市外转诊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以现金支付。医疗结束后,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审批表、病历证明、处方及有效证件,报销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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