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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如何办理
2010-01-20 09:41:38   来源:问版主   点击:

    介绍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金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

    人身保险合同有以下种类:

    • 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是人身保险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种类?。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附加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 健康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医疗或造成残疾或收入损失等为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购买人身保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 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营销员经保险公司授权,代表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消费者可以请保险营销员为自己提供专业建议,并针对自身实际情况,设计灵活、全面的保险计划。
    • 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产品,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代理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通常比较简单,投保方便。
    • 通过专业中介机构购买: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专业中介机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 保险公司直销:部分保险公司采取了公司直销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即保险公司通过电视、电话、广告信函或互联网等方式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

    购买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 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以保证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 投保人应根据家庭的经济能力有个侧重地选择一些险种。
    • 较小的损失可以不必要保险,严重程度的损失适合于保险,对于高额损失就需要投保高保险金额。
    • 投保人身保险可以在保险项目上搞个组合,如购买一个至二个主险附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使人得到全面保障。
    • 人寿保险是中长期保险,分期缴费适合当前资金不尽宽松的家庭和个人;趸交比较适合闲置资金较多的家庭和个人。

    补充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 人身保险合同保险金的给付属定额给付性质;
    •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特征:
      • 人身保险只要求有无可保利益,而对可保利益并没有金额大小的限制。
      • 与投保人有保险利益的人,有以下几种:
        •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 前项以外与投保的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队人具有保险利益。
      •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及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 人身保险合同中代位求偿权的禁止,《保险法》第67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

    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

    •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而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各种组织。
    •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与健康,保险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因此,不存在超额保险问题,投保人就同一标的重复投保,可以从每个保险中获得约定的保险金。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投保人就同一标的重复投保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 人身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约定金额支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合同是定值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即财产保险既可以是定值保险,也可以是不定值保险。
    • 人身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合同是给付性合同。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赔偿损失,即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 对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享有代位求偿权,而对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即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提示

    • 保险营销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通过从业资格考试。消费者可以要求保险营销员出示资格证和展业证,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核查营销员的身份。
    •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
    • 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
    •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参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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