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居民医保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是当地城镇户口都可以参加;
- 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去户口地街道办理参保手续;
- 每年年底交费,今年参保,次年1月1日开始生效。
- 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
- 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
- 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 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
- 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
- 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民基本医疗保险。
-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直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续接的人员和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办地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办地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城镇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 属于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或重度残疾的居民,还需到市民政或市残联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并提供认定后的《参保申请表》和《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上材料须经网上核实)。
-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60元;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政府补助80元,家庭缴纳10元。
- 困难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其中个人缴纳65元,政府补助265元。(主要是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保家庭学生儿童、重度残疾学生儿童。)
- “成人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其中个人缴纳270元,政府补助60元。
- 转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原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续接的,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转移申请单》,经办人员为其办理参保形式转移,参保居民应以上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9.5%或5%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15年所差合计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自变更次月起,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对象有: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根据合医改[2003]3号文规定,城镇劳动者个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实际缴费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再补齐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缴费率计算。
补充
居民参保办理地点:
居民参保需要的相关资料:
居民参保缴费金额(地区不同会有所差别):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未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的人员,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所缴费用如何处理?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续接的,有何规定?
提示
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