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行社保缴费义务满1年;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 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 就业服务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对其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 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 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失业人员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
- 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后又再次失业的,核定其期限时,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可以自审核确认其具备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起始时间应当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计算。
- 失业保险金由就业服务机构按月发放。
- 国家对于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失业保险待遇只是用来保基本生活,其标准有严格的规定,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不少失业人员不知道如何领取失业保险,主动登记的人非常少,也没有及时领取。在没有拓展新的使用途径的情况下,失业保险基金只能是“结余多,支出少”。
农民合同工如果单位为你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那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天内,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可到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申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未申领待遇的缴费年限在新就业后合并计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1%。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法: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如果是主动辞职的人就没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
领取步骤:
1、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
2、申领的审核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补充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5、剩余期限的合并计算
6、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7、失业保险金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