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祐四年(1244年),赵葵授命任同知枢密院事。上奏书道:“现在天下的事情,其大事有哪几件?天下有才能的人,其可用者有哪几个?我按照其大的方面来说明,分辨其可用的来任用他。让有勇有谋的人来治兵,派有心计的人来管理钱财,清心宽厚的人担任治民之职,命刚正严明的人来主持监察事务。为官职选择人选,不为人来设置官职。使用得当,使用的时间才能长久,然后就可以责令他取得成效。”又请求“皇上迅速与宰相大臣商量谋划,凡是有关国家安全与危险,治世的重要计策应一一列举上报,按照其先后分别急缓,以图筹谋策划,那么治国的功效可以完成,外部的忧患是不值得怕的”。又请求“创建游击军三万人用于长江防守”。理宗诏令按他的主意行事。十二月,被任命为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淳祐七年(1247年),特授枢密使兼参知政事,督察巡视江南、淮南、京西、湖北各路的军政事务,封为长沙郡公。不久,担任建康府知府、行宫留守、江东安抚使。
辞相出外
淳祐九年(1249年),特授光禄大夫、右相兼枢密使,封为信国公。四次上表坚持辞职,议论的人以宰相须用读书人为理由,改职任观文殿学士,充任醴泉观使兼侍读,仍然侍奉朝请。不久,担任潭州通判、荆湖南路安抚使,加职特进。
宝祐二年(1254年),任广西路宣抚使。
宝祐三年(1255年),改任镇守荆湖北路,城治设于荆门及郢州。改授荆湖南路安抚使、潭州通判,再次辞职不就,仍然担任醴泉观使之职。
宝祐五年(1257年),进升少保、宁远军节度使,进封魏国公、醴泉观使兼侍读。四次辞职不就,被免职。
卫国之志
开庆元年(1259年),任庆元府通判、沿海制置使,不久,授命江南西路、江南东路宣抚使,设置机构于建康府,负责隆兴府、饶州、江州、徽州两地界的防务调遣,当时暂且兼任建康府通判、行宫留守,不久授命担任江东、江西宣抚使,节制调遣饶州、信州、袁州、临江、抚州、吉州、隆兴的官军民兵。访问百姓的疾病痛苦,发布政令,升降官员,都允许他根据是否方便合适行事。
景定元年(1260年),授命担任两淮宣抚使、判扬州,进升封为鲁国公。不久,回家休养。
咸淳元年(1265年),加少傅衔。
赵葵是怎么死的
咸淳二年(1266年),赵葵请求致仕,朝廷允准,特授其为少师、武安军节度使,进封冀国公。十一月二十七日(12月24日),赵葵坐船停靠小孤山(江西彭泽县北),逝于舟中,享年八十一岁。当晚,五洲星陨落像箕状。理宗追赠其为太傅,谥号“忠靖”。
在明代黄道周所著的《广名将传》中,赵葵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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