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中书舍人曾巩之弟,北宋中期宰相,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支持者,在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安石变法期间曾同时担任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三司使等职。
十三岁时,曾布父亲曾易占去世,跟随兄长曾巩学习 ,得到了王安石和韩维的推荐,曾布得以上书言政,得到了宋神宗的重视并被重用,在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的关键时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后来在市易法的争论中,曾布被认为阻挠了新法而贬谪出外,在饶、谭、广、桂、秦、陈、蔡等地奔波为官。 宋神宗驾崩后,高太后垂帘,旧党执政,曾布又因坚持不变役法而未进入政治中心 ,直至宋哲宗亲政后才得到重用,重新开展变法事业,被任命为枢密使,但又与同为新党的章惇爆发矛盾。 宋徽宗继位后,章惇被贬谪,曾布被徽宗任命为右仆射,并排挤掉了作为左仆射的韩忠彦 ,又和新任左仆射蔡京爆发矛盾,被一再贬谪,最终死于润州,终年七十二岁。死后追赠观文殿大学士,谥号文肃。
曾布虽然不乏才干,但在宋史中却被列入《奸臣传》,政治生命被卷入北宋后期白热化的党争,政治立场较为中立,在哲徽二帝时期的斗争中扮演重要角色。
历史如何评价曾布
王安石:自议新法,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
梁启超:“曾子宣者,千古骨鲠之士”、“其才其学,皆足以辅之,南丰可云有弟,而荆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并为其辩白:“荆公之冤,数百年来为之昭雪者,尚有数十人。而子宣之冤,乃万古如长夜,吾安得不表而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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