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包青天,那真不得了。青天啦!皇帝是天子,官员是青天。说起来,咱觉得,这青天二字,还真有些大不敬的味道——这不摆明说比皇帝还大吗?当然,这只是咱不成熟的想法而已。诸位大可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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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狄仁杰横空出世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之前——其实话说回来,福尔摩斯比狄仁杰晚了千多年,真要以两人互比,福尔摩斯应该叫英国的狄仁杰才对——包拯差不多是最红的断案高手。从包青天到少年包青天,能通神,能算命,牛气得不得了——想当年,演乾隆的那片子,还加了个戏说呢。倒是包青天的,放出来,都被民众当成正史看了。
当然,正史很多时候比小说还离奇。正史也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记上,因此来说,野史未必比正史更不可靠。只是,咱今天说的包拯,却是正史上的。
据《宋史》包拯传,他当过的官可真不少;他正直无私也不是假的的;他还出使过契丹并智斗人家官员呢。但,几千字的传记,写到他断案的地方,却只有一处,而且,还是他初出道时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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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标题,也就五十四个字: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说的是啥?有人家牛被人割了舌头,跑到知县这里来告状。包拯告诉他,回去,杀了,卖了。不久,便有人来告这家私自杀牛——牛在当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啊,不是想杀就能杀的——包拯便说,“你为何割了人家牛舌又来告他状”?这家伙大吃一惊,叹服之下,马上服罪。
就这一句话,多机智啊。不需证据,只有推理,取得口供,便能定罪了——如果那个人稍强横一点,老子不认,你去找证据啊!估计得耗费精神无数了。
如此简单便搞定一个案子,根本没多少技术含量啊,根本没能显示出包拯如电视剧里那般前知五百后知五百啊,为何能被写入史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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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知道,史书都捡重要的写,很多时候,惊天大事,也就几个字,杀个几百上千人,“族诛”就搞定了。多结果,少细节。而能将包拯断割牛舌案作为细节,说明,他老人家,这辈子,断过的案子,可能真不多,能拿得上台面者,也就这个而已了。
至于他成为青天,断案如神、甚至被升级为神,那都是中国善良的百姓在无法取得公平又不敢反抗之时,编造出来减轻自己内心的痛苦的段子罢了——现实当中诸多不平事,到戏台上算个总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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