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这一名称始见于唐代。当时,分布在大兴安岭北段的室韦诸部中有一蒙兀室韦部,居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之东。蒙兀即蒙古的唐代汉文译名。辽、金、宋时代,又有萌古、朦骨、盲骨子、萌古斯、蒙古里、蒙古等异译,或与其他部落一起被泛称为鞑靼,又称黑鞑靼,以别于漠南的白鞑靼(汪古部)。大约在唐代末叶,蒙古一部逐渐迁到原来铁勒人的居地斡难河(今蒙古鄂嫩河)上游不儿罕山(今蒙古肯特山)地区。蒙古人传说,远古时,蒙古部落被他部所灭,仅两男两女幸存,逃到名为额尔古涅昆的山中,后来子孙繁衍,分为许多支,山谷狭小不能容纳,因而移居草原。其中一个部落的首领名叫孛儿帖赤那,妻子名叫豁埃马阑勒,他们迁到斡难河源头不儿罕山居住。蒙古人的祖先传说,反映了他们的先人从额尔古纳河西迁的事实,以及蒙古人远古的图腾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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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原为森林狩猎部落,进入草原后,游牧畜牧业很快发展起来。在辽朝的统治下,他们与中原地区的联系日益紧密。中原先进经济、文化的影响,特别是铁的输入,促进了蒙古各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的氏族制度迅速瓦解,私有制日益发达。部落中的伯颜(富者,蒙语bayan的音译)多担任首领,社会分化成世代当首领的那颜(贵族,蒙语noyan的音译,意为“官人”)和依附于贵族的哈剌抽。贵族通过掠夺战争获得更多财富,并俘掳人口作为孛斡勒,世袭占有。有势力的贵族拥有从属于个人的那可儿大首领还组织了护卫军斡孛黑(氏族,蒙语oboq的音译)组织的形式虽还存在,但已不是原始的血缘氏族,其成员包括了贵族和来自不同氏族或部落的侍从、属民与奴婢。
贵族的儿子继承父亲分配的一份属民和奴婢,分别自立家业,并继续扩展,由此不断分衍出新氏族。在频繁的相互掠夺战争中,一些氏族和部落为了保全自己,扩大势力,结成了联盟。约11世纪上半叶,蒙古部首领海都(成吉思汗六世祖)攻灭了斡难河南的强部——札剌亦儿部,从此“形势浸大”。海都次子察剌哈宁昆(又译察剌孩领忽)受有辽朝的“令稳”(即领忽,小部族官)官号,其子想昆必勒格升号“详稳”(即想昆,大部族官),父子相继任辽属部官。金初,全蒙古各氏族和部落组成大联盟,推举海都长子之孙葛不律(又译合不勒,成吉思汗的曾祖父)为汗(qan,意为君主),蒙古部首领自此始用汗号。察剌哈宁昆的后裔号泰赤乌氏葛不律汗家族号乞颜氏(Qiyan),各自都拥有许多部众,成为蒙古部中最有势力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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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不律汗曾入朝金朝皇帝。金朝君臣深恐蒙古势力强大会成为边患,企图将他杀死,蒙古于是叛金。此后数十年,蒙古与金朝经常发生战争。金朝利用属部塔塔儿攻打蒙古,俘杀咸补海(又译俺巴孩)汗等蒙古首领,并派兵到蒙古剿杀掳掠;蒙古也多次攻掠金朝边境地区。此时,蒙古高原上势力强盛的部落集团除蒙古外,还有塔塔儿(Tatar,居地在今呼伦湖、贝尔湖之西、南)、克烈、乃蛮和蔑里乞(Merkid,居地在今色楞格河下游一带)等部。各部贵族为了掠夺人口、牧畜和扩大统治地域,也互相争战不休。蒙古与其邻部蔑里乞、塔塔儿是世仇,更经常处于敌对之中。
在诸部争战中,成吉思汗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成吉思汗,原名钦木真,是蒙古部落集团内孛儿只斤部的贵族,生于1162年。他从小习武,成年时已是一个能征善战的贵族青年了。他率众打败前来侵袭的部落,壮大了自己的势力,不少蒙古贵族投奔他。铁木真被推戴为“合罕”。他先是争取到札答刺部首领札木合和克烈部首领王罕的支持,打败了塔塔儿、蔑儿乞等部;又与王罕合兵击败札木合。接着,他与王罕决裂,在1203年攻灭了王罕的克烈部。这时,漠南汪古部首领也遣使献降。1204年铁木真举兵攻灭乃蛮太阳汗部,又先后兼并了蔑里乞残部和乃蛮不欲鲁汗部,1206年完成了蒙古高原的统一。在东起兴安岭,西至阿尔泰山,南至大沙漠,北达贝加尔湖的广大地区,建立起蒙古历史上第一个军事奴隶制国家。同年,蒙古贵族在斡难河源举行忽里台,奉铁木真为大汗,尊号成吉思汗(“成吉思”是“强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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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将全蒙古游牧民统一编组为数十个千户,《元朝秘史》记载最初编组的千户数为九十五个,但其中包括了一些后来组成的千户),分授共同建国的贵戚、功臣,任命他们为千户那颜,使其世袭管领,并划定其牧地范围。千户既是军事组织单位,又是地方行政单位。成吉思汗又命大将木华黎为左手万户,统领东面直到哈剌温只敦(今大兴安岭)的各千户军队;博尔术为右手万户,统领西面直到按台山的各千户军队;纳牙阿为中军万户。万户是最高统兵官。成吉思汗将原来的护卫军扩充为一万人,包括一千宿卫,一千箭筒士,八千散班,从各千户、百户、十户那颜和白身人子弟中选身体健壮、有技能者充当。护卫军职责是保卫大汗金帐和跟随大汗出征,平时分四队轮番入值,因此总称四怯薛,由“四杰”博尔术、博尔忽、木华黎、赤老温四家子弟任四怯薛之长。大汗直接掌握这一支最强悍的军队,足以“制轻重之势”,控御在外的诸王和那颜。又设立了“治政刑”的札鲁忽赤(断事官)一职,掌管民户分配和审断案件,命养弟失吉忽秃忽担任,这是蒙古国的最高行政官。千户制、怯薛制和断事官的设置,是蒙古国初建时最重要的三项制度。按照传统的分配财产习惯,成吉思汗将一部分蒙古民户分封给其弟、子,各得一份子(忽必,qu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