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发明“黄册”制度,在历史上有何影响?

2022-09-01 15:46:57 作者: 朱元璋发明&

  底层百姓有了户贴之后,不仅能够踏实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不再轻易迁徙。而且可以按照户贴上的税赋役额度来明确纳税,避免了官员中饱私囊,或纳税不均等问题。户贴制度是一种革新,特别是明朝初年人口、土地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户帖制度对稳定生产发挥着重要意义。

  4.黄册制度

  户贴制度从洪武三年全面推行,到洪武十四年,“洪武之治”已经显现,百姓安居,此时朱元璋开始推行 “黄册制度”。“黄册”制度相比于户帖制度,有了近一步的完善。

  《明史·食货志》载:

  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

  所谓“黄册”制度,需要配合“里甲制度”来推行,即朱元璋你把明朝百姓分为军、民、匠三类,并且每110户为一个“里”,每个“里”设有10个甲,把每个“里”的住户按照籍贯、姓名、人口、田宅、地亩等逐一登记,送给户部,每十年更新一次。因为送到户部时要用黄色的纸包裹,因此被称为黄册。

  在黄册制度的规定下,每个“里”中的人口,所承担的赋税是均等的,极大的避免了赋税集中问题。同事,若某一户家庭出现问题,同“里”的其他家庭需要共同承担这一户的赋税任务,这样就保证了朝廷的赋税收入。

  黄册制度也就是明朝执行最长的户籍制度,也是朝廷赋税役的依据,也被称为明朝经济方面的基本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在黄册制度之前,历朝历代的户籍制度,都是“从上而下”的,也就是说,由朝廷户部、省、州县由上而下进行统计。而黄册制度正好相反,各户填写真实的户籍信息,然后上交给甲长,甲长再上交给里长,最后送交到各州县,再到省、户部,这时候一个由下而上的过程。而且,这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地方上每年都要统计,而户部每十年进行一次大面积更新,这种户籍制度,比历朝历代都要详细,通过黄册制度,朝廷可以十分精确的掌握全国人丁和土地的情况。

  由“户贴”到“黄册”制度,是明朝在社会探索中明显的进步,但也有其局限性。下面来谈谈明朝户籍制度的局限性。

  三、明朝户籍制度的局限性

  1.明朝户籍制度的地域性限制

  在农耕社会,户籍和赋役是密不可分的,国家要想稳定地从社会底层获取赋役,就要千方百计把人丁控制在地域范围内,并且限制人口流动。因此,历朝历代对“流民”治理都非常严厉,甚至将“流民”作为罪犯。明朝对百姓的地域限制十分严格,《明太祖实录》有云:

  其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者土著,不得远游。

  可以看出,不仅农民不准轻易离开自己的土地,连医者、卦士也不允许远游。尤其是在黄册制度执行以后,以110户为一里,里内十甲轮流服役,这就相当于把人口牢牢束缚在土地上,不能轻易离开。因为一旦离开,就会连累其他人。

  这种户籍的地域性限制一方面加深了中国人传统的“安土重迁”思想,另一方面也限制了整个社会的交流和发展,影响明朝的社会活力。

  2.明朝户籍制度的等级差异

  不管是“户贴”还是“黄册”,都体现出户籍制度的等级差异。在明朝,同为大明臣民,但户籍身份有明显的等级之分,可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是宗室等级。宗室户籍包括皇室和宗藩人口,他们凌驾于其他人之上。宗室户籍不仅不需要承担国家赋、税、役,而且还有许多司法方面的特权。他们如果犯罪,当地官府不允许直接缉拿。

  第二是官绅等级,官绅户籍仅次于宗室户籍,他们不需要承担部分赋税役。《大明会典》卷20记载:

  功臣之家,户有田土,除合纳粮草夫役,其余尽免。

  可见,官绅回家,在明朝所需承担的赋税是微乎其微的,而真正的赋税重担,都需要庶民百姓来承担。

  第三是庶民等级,俗称“人户”或“民籍”,庶民户籍占有大多数的土地,包括底层的小地主,自耕的农民和佃户。他们需要承担朝廷派发的各种赋税和徭役。若是风调雨顺,尚可度日。若遇到灾荒年景,朝廷若无税赋减免,轻则破产,重则家破人亡。

  第四是贱民等级,即“贱籍”或“奴户”。在封建社会,奴婢、奴仆生活在社会的最最底层,其法律地位比农民还要低,他们的生活和政治权利遭到极大的限制。《大明律》规定,禁止庶民家庭养奴婢,也就是说,奴婢都是宗室户籍和官绅户籍家庭才有。当然,奴户除了我们熟知的奴婢、奴仆之外,还包括罪奴,即当朝廷官员被抄家问斩之后,他的妻子儿女被判为罪奴,或流放,或变卖。贱籍还包括社会地下,受人歧视的人群,例如惰民、乐籍、官妓等。贱籍户口没有权利参加科举,更没有权利享受朝廷的各种优待,一入贱籍,世代都是贱籍。

  3.明朝户籍制度的世袭原则

  明朝的户籍制度,除了地域限制、等级差异外,还有其世袭性。在“黄册”中,子随父籍。这也就意味着,一旦被定性为某种户籍,必须世代相传,不能轻易更改。《大明律》规定:

  若诈冒脱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其官司妄准脱免,及变乱版籍者,罪同。

  也就是说,如果故意说错自己的户籍,要受到惩罚。如果有官员私自更改户籍,也要受到严惩。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向户部申请更改户籍。例如,如果平民子弟通过科举入仕,可以申请改为官绅户籍。如果和皇族联姻,也可以申请更改户籍。

  综上所述,明朝的户籍制度虽然比前朝相对完善,但仍然存在地域、登基、继承等各方面的局限性。

  四、明朝户籍制度的社会意义

  第一,明朝户籍制度对稳定明朝初年的社会环境有积极意义。

  明朝开国之初,人烟萧条,土地荒芜。据《立斋闲录》介绍:

  土著之民,流离军伍,不存什一,地广民稀,开辟无方。

  这句话很形象的说明了河南、山东等地的真实情况。田地无人中耕,人们大多流离失所。朱元璋及时制定了户籍制度,让流民有田可耕,让土地有人所种,很快的恢复了社会生产力。因此,明朝户籍制度对稳定明朝初年的社会环境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