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出于惧怕而变节,后又为得到新君恩宠,不仅对秦二世与赵高滥杀公子公主、功臣良将装聋作哑,还怂恿二世纵情享乐,暴虐百姓,推行严厉的督责法,“轻罪重罚”,把这种专制体制造成的恐惧变本加厉地施加到人民头上。结果两年不到便激起势如燎原的反秦大起义。在恐惧的驱使下,李斯一手将自己呕心沥血服务了几十年的秦王朝推下了覆灭的深渊。
然而,李斯后来还是被秦二世处死了,且死得很惨:腰斩,夷三族。罪名和他的倒霉前任们一样:“谋反。”朝野上下无不认为李斯冤枉,可没用。皇帝口含天宪,帝国的法律和司法官员不过是他任意解释的条文和贯彻自己意图的傀儡。在专制皇权这头巨兽面前,李斯和他以下的臣民们早已变成了毫无保护的软体动物。
讽刺的是,李斯本人就是这头巨兽的狂热打造者之一,为中国政体植入了遗害后世历代的极权专制基因。正是他,在秦灭六国后带头将秦王升格为个人权力登峰造极的皇帝;正是他,力主废分封,立郡县,将皇权的掌控力直达基层;也正是他,建议始皇帝废除了培养他本人成长起来的私学制度,推行“以吏为师”,完全吞没了学术自由、民间议政的空间。那残忍至极的腰斩、夷三族酷刑,恰恰就是他在任廷尉时为皇帝威慑天下而引入正式法典的。
历史和李斯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临刑前,李斯看着即将和他共赴黄泉的儿子,长叹道:“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罢,父子相对痛哭。
秦帝国的背影早已消失在遥远的历史地平线下,可李斯父子的悲声人们至今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