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亲戚介绍,家住安康汉滨区五里镇的张天(化名)与女朋友小蕊(化名)相处1年后决定结婚,办过订婚仪式后,7月29日,他们来到汉滨区水井湾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
据张天父亲张先生介绍:张天1岁半时因为发高烧没有及时得到医治,导致成为三级残疾,大脑有轻微障碍,小蕊也因为3岁时高烧落下三级残疾,如今俩人都27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却无法领取结婚证。
7月30日,民政局工作人员称:“这俩人都有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无法登记,不管残疾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这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都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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