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山寨”到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隔壁,虚拟人物**有多难?

2020-07-18 13:57:44 作者: 葫芦娃“山寨

此次案件的成功**,给虚拟人物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案例。

致敬经典也应守法合规

在近些年的一系列侵权案件中,最常被提起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此次案件同样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的一部分,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此前,优酷起诉“图解电影”软件未经许可提供了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的连续图集,侵害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被获赔经济损失3万元。影视解说博主“谷阿莫”也因“x分钟带你看电影”系列被迪士尼等5家公司控告侵权。

随着互联网发展和自媒体兴起,抖音、B站用户自主创作和传播内容越来越广泛,使得该权利引发越来越多讨论。郝红颖认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逐步加强,并不等于是对二次创作的打击。“只要使用了别人的创作,都要取得授权,致敬经典也应该守法合规。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免费使用的十几项情况,在版权应用上不能打擦边球。”

栏目主编:施晨露 文字编辑:施晨露

《葫芦兄弟》图片由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