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5G什么时候覆盖?2020长春5G覆盖区域实施范围公布

2020-08-06 16:10:49 作者: 长春5G什么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15号),充分发挥5G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技术优势,加快5G网络建设和应用,培育发展相关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5G基站4500个以上,政府机构、热门景点、核心商业区、交通枢纽、重点医院和院校、重大赛事活动场馆等重点应用区域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基本实现5G规模商用,建成5G示范应用场景5个以上,在重点领域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5G产业化步伐加快,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21年,全市建成5G基站8000个以上,城市建成区、县城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

  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5G基站10000个以上,县城建成区、重点乡镇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5G网络容量、用户规模持续增加,基于5G与重点领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接续涌现。建成5G示范应用场景30个左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以5G为引领的数字经济呈现集群化发展态势,5G产业生态体系逐步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

  2020年下半年,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组织,长春铁塔公司牵头,统筹各基础电信企业、吉视传媒长春分公司的5G基站建设需求,在规划和自然资源职能部门指导下,编制全市5G通信网络基站布局专项规划,明确5G网络建设目标,确定基站站址、机房、传输管线、电力配套等设施空间布局以建设管理要求。

  专项规划应以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市县两级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的5G通信网络基站布局专项规划,将有关内容应即时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落实,在落实国土用地、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同步落实5G基站、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同步明确建设与管理要求。

  (责任单位:市通信办、市规自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长春铁塔公司)

  (二)统筹网络基站共建共享

  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按“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共建共享”原则,长春铁塔公司依据全市5G通信网络基站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快5G网络管线和基站建设,各基础电信企业、吉视传媒长春分公司积极配合,避免重复投资建设、资源浪费。

  (责任单位:长春铁塔公司;长春联通公司、长春移动公司、长春电信公司、吉视传媒长春公司)

  三、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要配合长春铁塔公司建设5G基站设施,开放直接管理的非涉密楼宇及公共区域,为5G网络设备、设施部署提供便利。

  各单位要尽快制定“公共资源开放目录”,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所辖区域及所属建筑物,市政绿地、园林、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地铁、城市道路等公共交通,路灯杆、公安监控杆、城管监控杆、道路指示牌、广告牌、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及场所无偿向5G基站开放。

  杆路、管道等传输资源具备共建条件的须共建,建设资金可由双方协商;满足5G基站加挂条件的,应免费共享;涉及到杆(塔)、管道改造的,可由电信运营企业出资改造。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城管办、市通信办;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国有企业)

  (二)公共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自收到长春铁塔公司使用公共场所资源的有关申请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配合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不得收取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国有企业)

  (三)商业性楼宇、民办学校、风景区、游乐园、历史文化街区、住宅小区等经营管理人要为5G基础设施施工建设或者维护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