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岁女生李爱(化名)在商场被一52岁男子用肘部袭击胸部,同行男同学胡林(化名)在控制袭胸男子时致其受伤,于8月21日被永州冷水滩区公安分局予以刑事拘留,目前在看守所,而当事人了解到袭胸男子可能被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
24日下午,记者发稿前多次联系具体办案民警未得到回应。据李爱透露,目前家属已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已被受理。”
律师认为,如果该男生行为属实,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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