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达产
推动全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树立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引领作用
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
“2018—2019年度
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一、创建活动时间
二、申报条件
(一)于2017年1月1日前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二)连续二届(含本届)获得漳州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2013年1月1日之后公示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本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三)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之日应在2017年1月1日前),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三、申报标准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二)合同行为规范。企业规范签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五)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监督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fujian.gov.cn)-服务-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厅-合同业务申请模块登录,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2、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送到申报企业注册登记的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
3、属地市场监管局初审合格后,按照相关要求逐级推荐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0596-2923435
供稿|市场规范管理科
编辑|应急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