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李心草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官方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被告人最初是以强制猥亵侮辱罪批捕、为什么这项罪名没有了,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爽表示:“因为强制猥亵侮辱罪主要是对一个隐私部位的保护,那么我们通过对这个视频监控的逐帧审查之后就发现,虽然说罗秉乾有俯身压在李心草身上的这样一个举动,但是没有隐私部位的接触,那么后来这个打耳光,虽然是在这样一种公众场合下,看似对被害人有一个当众的侮辱行为,但是主观上根据罗秉乾的供述以及李某某昊和任某燊的陈述,那么打耳光当时不是为了侮辱李心草,而是为了帮助李心草来醒酒。所以综合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方面,那么我们认为罗秉乾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李心草案”前期调查取证过程中是否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对此,昆明市警方接受采访时表示,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盘龙公安分局及分局指挥中心、刑侦大队、鼓楼派出所等部门在案件前期处置、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执法行为不规范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倒查,依照党纪党规和相关规定对16名民警分别作出了免职、降级、党内严重警告、诫勉等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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