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婆婆甩出10张借条告他们:还我200万!结果亮了

2020-09-29 10:31:33 作者: 夫妻闹离婚,

小夫妻2014年结婚,2018年分居,去年3月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未被允许,后来女方再度起诉。婚姻要靠打官司来分开,已经够折磨人的了。没想到,这时候,婆婆突然拿出10张借条总计199万余元民间借贷,来起诉小夫妻还款。

资料图 王金辉 制图

法院对这起民间借贷案证据一一详查,发现真相让人无语。

二审发现疑点

在二人闹离婚期间,婆婆徐某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小华(化名)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99万余元及利息;同时要求儿媳小敏(化名)承担共同还款义务。

2020年4月17日,一审法院根据在案证据支持了徐某的相关诉请。小敏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杭州中院。

二审承办人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后,初步认为原判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值得商榷,小敏的上诉理由有一定道理,且本案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性。

比如,婆婆的卡其实一直在老公掌控下。

婆婆虽然提供了借条、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存在借款关系,但小敏亦提供了一定证据证明借款本金并非由徐某提供而实际上由小华提供。原来小华因另案涉嫌职务侵占在接受侦查人员询问时,明确承认称其母亲徐某名下尾号2256的工行卡一直由自己保管并使用,而本案民间借贷绝大部分本金系由尾号为2256的工行卡转账给小华的。

婆婆徐某总共提供了10张借条,落款时间从2017年5月持续至2019年4月,借款金额从几千元到上百万元不等;从借条所用纸张来看,绝大多数借条用的是同一类型的方格纸;所有借条上只有小华一人签名。因此,从借条数量、金额、特征分析,明显存在可疑之处。

为进一步核实相关事实,二审期间,承办人特意到银行调取交易明细,发现该卡系绑定证券账户的借记卡,有大量与证券公司之间的交易记录,涉案的最大一笔借款156万元资金就是从证券账户转入的。而从一、二审庭审调查的情况可以确认:徐某不炒股但小华炒股。

据此,基本可以确认徐某名下尾号2256工行卡实际由小华保管并使用这一事实。

婆婆诉讼请求被驳回

母子俩犯罪线索移送公安

二审法院综合现有证据认为,涉案借款实际应认定系小华、小敏夫妇共同所有。本案存在小华、徐某恶意串通,企图通过提起民事诉讼骗取裁判文书,以达到使小华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多分之目的的重大嫌疑。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小华、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

2020年8月20日,法院将徐某、小华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交检察院处理,同时抄送市公安局。9月10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等待他们的将是刑事处罚。

而这一边,9月22日,杭州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驳回徐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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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夫妻离婚男方仅分到2成财产 只因他这个操作

价值95万元的商铺,男方在女方起诉离婚期间,私自以65万余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近日,浙江温州永嘉法院在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参考了男方不如实填报财产并变卖共同财产等行为后,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最终按照8:2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男方少分财产。

小微、大田经人介绍认识,2012年2月双方订婚后便一起到外地共同经营电缆生意。2016年2月14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然而,婚后双方时常发生争吵并谈及离婚,期间一次争吵过程中,大田打了小微一巴掌,小微报警后,派出所向大田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随后,小微以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永嘉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小微称,被告大田常同不同异性聊天,邀约看电影、喝酒、出去玩耍等,且经营店铺、公司生意都不同自己商量,双方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要求分割双方共同财产住宅、店铺、宝马车辆及共同经营的电缆公司。

大田则辩称,婚后未育孩子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同意离婚及分割财产,但要求原告返回彩礼10万元及价值5万元的金首饰。

然而,在案件审理阶段,大田未如向实填写离婚财产申报表,擅自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三间商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转让给案外人钱某,并完成交付。

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再受到侵害,小微向法院申请保全了房产及银行存款等双方共同财产。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微和大田婚前经人介绍相识,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又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现小微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大田亦同意离婚,可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双方离婚。在小微提起离婚诉讼后,大田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共同价值为96万余元的商铺转让给案外人,又未如实填写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应视为存在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与此同时,大田作为丈夫,缺乏对原告的关爱,常同众多异性聊天,内容无关工作,大多是约看电影、喝酒、出去玩耍等,此种行为显属对婚姻家庭的不负责任。大田提出原告应返回彩礼及金首饰,没有事实依据,不予以支持。

最终,永嘉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对双方现有共同财产按原、被告8:2比例进行分割,即除去大田已变卖的商铺外,剩下的商铺及电线电缆归小微所有,房屋及车辆归大田所有,贷款也由其承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标题:杭州小夫妻闹离婚,婆婆甩出10张借条告他们:还我200万!结果亮了)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钱江晚报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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