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回应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附原文)

2020-10-11 12:50:15 作者: 医保局回应新

  医保局回应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附原文)人大代表建议接种新冠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国家医保局答复

  10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针对有代表提出“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答复称,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答复》写道,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020年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剩余部分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解决了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为战胜疫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了解到,依据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我国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统一谈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一采购,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