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赛不允许专业运动员(专业运动员是指:曾经在国家体育总局或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或曾经代表各省、市参加国际或者全国专业队比赛的运动员、现役专业队运动员和各类体校在训运动员)报名参赛。
(三)所有户籍选手(包括港澳台)均视为专业选手。
(四)每位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且不得兼项。
三、竞赛内容:
(一)比赛采用6人制混合团体赛形式,包括:第一混双、男双、第二混双。
(二)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参赛队员最少报名人数为6人(4男2女),最多报名人数为8人,替补最多2人,女运动员至少2人。
(三)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队伍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比赛出局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队伍另定)。
(五)竞赛办法:1.每轮比赛开始前,各领队须按组委会规定,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表,出场名单必须包含所有报名参赛的人员,参赛选手不得兼项,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2.比赛出场顺序:第一场:混双;第二场:男双;第三场:混双;各阶段比赛均采用三场两胜制,先胜两场的一方获胜。3.记分方法:总决赛各阶段均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决胜负,11分交换场区,21分封顶。4、小组循环赛中,如遇队伍积分相同时,依次以在小组中净胜局数、净胜分数计算。
(六)所有参赛队伍应执行赛事规程及组委会其他补充规定的相关条例,服从裁判判决。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判罚违例、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七)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5分钟内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如多名运动员迟到,导致本轮比赛无法进行的,则判该队本场弃权。
(八)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按组委会安排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九)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十)比赛用球拍和其他比赛用品由队员自备,比赛用球及保险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十一)所有参赛选手报名成功,视为同意签署《免责条款》。
四、报名须知:
(一)本比赛只接受规定时间内在动享网APP上提交的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队伍须保证在动享网APP所录入的信息(包括资料及照片)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信息,在组委会核实后,有权取消该队伍资格。
五、其他:
(一)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境外人员携带护照)供随时查验。
(二)如隐瞒受训历史等弄虚作假违规参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代表队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及团体所得奖励,并对赛事造成混乱和损失者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为了保证比赛良好氛围,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于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伍及运动员,组委会有权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成绩的处罚。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