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冠疫苗重点人群优先接种(附原文)浙江嘉兴义乌等地已开放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优先保障
浙江省已率先启动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2020年10月16日,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浙江省认真谋划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已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疫苗供应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开展接种对象摸底调查,统筹安排疫苗接种。
陈广胜称,我国现有若干新冠疫苗已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达到预定标准,浙江省综合评估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认真谋划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确定重点人群优先、疫情地区优先、安全接种、知情自愿原则,将紧急接种对象分为重点保障对象、重点推荐对象和一般对象。
其中,重点保障对象涵盖医务、卫生防疫、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4类工作人员,具体为:从事发热门诊和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人接诊、医疗救治、采样、实验室检测等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等疾控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出入境卫生检疫、采样、实验室检测等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机构工作人员,从事集中隔离点医疗服务、防疫和现场管理、跨地区转接等方面的工作人员。
重点推荐对象主要为:铁路、民航、公交、地铁等保障公共交通等城市基本运行的工作人员,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或室内密闭公共场所以及农贸市场、冷链配送企业工作人员,学校及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救助机构、监狱等工作人员,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国家和地区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根据疫情风险评估和防控需要确定的相关人员。
一般对象为自愿接种的其他人员。“在推进重点保障对象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的同时,将根据后续疫苗供应情况,稳步开展重点推荐对象自愿接种工作,对一般对象根据需要预约安排接种。”陈广胜说。